根據專責小組的建議,教育局正分階段委託專上院校為幼稚園、小學及中學學生家長制訂家長教育課程架構,以配合家長在每個階段的需要,讓他們學習在不同階段培養子女所需的知識和技能。我們期望課程架構能提供共同的基礎,讓全港、區本、校本、以至電子家長教育課程,有系統地為家長提供不同階段和不同目標的課程。
新編訂的《家長教育課程架構(幼稚園)》包含四個核心範疇:「認識兒童發展」、「促進兒童健康、愉快及均衡的發展」、「促進家長身心健康」及「促進家校合作與溝通」。在幼兒全人發展的過程中,家長擔當著關鍵角色。現時,幼稚園及其他不同機構,包括家長教師會、家長教師會聯會、專上院校及非政府機構,均推行不同類型的家校合作及家長教育課程/活動。本局鼓勵幼稚園及相關機構在設計有關課程/活動時,參考課程架構,讓幼稚園學生家長認識兒童的全面發展,促進兒童健康、愉快及均衡的發展,提升家長的身心健康,以及加強家校溝通及合作。